关于做好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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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

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市局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稳定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责任,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严谨细致、紧密衔接、闭环管理、高效运转。

  二、值班安排

  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我院于6月25日至7月5日实行24小时值班。白班时间统一为8:30至17:00,晚班时间统一为17:00至次日8:30。

  (一)每天由1名院领导带班值班,白班到岗带班,晚班电话带班。

  (二)白班院本部每天安排2名干部职工,中心大道每天安排1名干部职工;晚班由当日值班组长(已标ó号)电话值班。

  三、值班要求

  (一)强化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完成当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值班组长于值班当天16时前向市局值班室(市局行政值班电话:2123000,传真:2123006;)报告本单位情况,重要情况还应按照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当班期间承接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日接日清”;对确需移交下一班的事项,要注明办理要求,落实交接续办责任,做到无缝对接,不得延误和遗漏事务。

  (二)强化问题处置。接听来电、接收信息,要严格按照首接责任制要求第一时间办理落实,做到急件急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做好后续跟踪办理工作,一盯到底,确保实现闭环,坚决杜绝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我院将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对值班工作不力的部门实施督查通报。

 

  附件:湖州市质检院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值班表.docx


 

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湖州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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