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双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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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双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五个一”工作,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组织一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

  以处室为单位,原原本本组织所有人员(含聘用、借用人员,下同)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委“六个严禁”和《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及局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规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要求人人谈体会,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

  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处长与处室工作人员谈,层层组织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重点强调作风纪律相关规定,要求所有人员全覆盖,并作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强调一次严明纪律规矩要求

  各处室对所属人员强调一次纪律规矩,要求所有人员不打折扣遵守各项规定,特别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酒驾醉驾等问题,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将严肃惩治。

  四、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

  以处室为单位,组织所有人员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承诺书以处室为单位收集后统一报机关党委备案。

  五、开展一次作风纪律大督查

  各处室对所属人员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查一查有无不自觉遵守机关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存在,并严肃认真抓好自纠工作。局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组织人员随机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作风纪律建设督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五个一”工作要求延伸至各下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下属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时间确定后提前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派员参加。

  各处室、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五个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以文字材料通过浙政钉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姜雪婷(640068)。

 

    

附件 1.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

    2.浙江省委“六个严禁”;

   3.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

    4.湖市监党〔2021〕15号《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5.廉政承诺书              

                中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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